灵芝

哭泣的男人

发布时间:2021/8/28 13:10:12   点击数:
医院订阅哦!往期目录:1.无罪为王:从无期到无罪,非法集资案的全辩护成功经典2.北京焦某某涉嫌睿信贷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成功阻止批捕(不捕释放)由张王宏律师完成3.赢辩——金融犯罪案件无罪辩护律师手记(三)4.金融犯罪无罪辩护在中国5.私募、众筹及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分析与辩护方法及有效、无罪辩点归纳6.这几年,我所做的那些无罪辩护哭泣的男人——刑事律师办案随笔张王宏:广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律师暨金融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一东河的案子,庭审进行了十五天。到了第十二天,不得不休息一天。原因,有人说是审判长之前做了手术,加上被告人中有人发了严重的高烧。这是一场冗长的庭审,身处其中的人,就知道的,有两个发烧了。前后,有三三两两出去办自己事的。有需要请假的,有请不到假直接出去的,有请不到假只能拖着病体过来的。最后一天,杂七仍然没忍住,在轮到自我辩护时,居然哭了。杂七姓杂,不知是不是排行老七,反正在紧张的庭审中,也没有注意他的名字,反正也就是一个符号。庭审冗长,但不断被拖长的庭审,每段的陈述,只是每个人沉浸在自己的逻辑里,重复地寻找自己想要的部分。直到杂七哭的时候。杂七不是想哭,杂七的哭是突发的,他在说自己的案子,因为法庭没有任意阻止大家的发言,所以他信马由缰地说。到了第6分半钟时,一句话噎住,没头没脑没有征兆地,“哇”地一声,他是真的哭出声来了。我当时被吓的心里“咯登”一下。杂七哭之前,一片安静,大家表面上在听,但实际都在想自己的小心思,不少人盼着庭审快点完。他说的话,和之前11个人说的,并没有什么区别,法庭上不过是激起嗡嗡或营营的回声。像一条水蛇游过水面,转眼被四周密密匝匝的芦苇枝杆平息了一样地,杂七的声音,说出来,又很快就淹没在38个被告人无差别的一轮轮的诉说中。直到他哭了,大家才有的直起脖子,想看是谁在说话。有的转脸认真地看着他的哭得皱起的眼睛和张开的嘴。有人惊诧地微张着嘴,更多的透着不耐烦的鄙夷。总之这时,大家才注意他在说话,反而之前他说了什么,谁也想不起来了。杂七现在说的是,爸爸从小对他管教严,他从小就不敢说假话,所以他认为自己说真话就不会有恶果。但最后还是被重判了四年。杂七是农村长大的,农村的蔑条教育是通例,杂七就是在这样的教育下长大的。杂七说每次说谎,他爸就用蔑条狠抽他,他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是蔑条下树立起来的:说真话,否则就要吃蔑条。杂七五十一岁了,他绷不住了,他说话语无伦次,他说自己,真是“丢人死了”。但他仍是哭,上气不接下气。他的话,都是一边哭一边说出来的。他说自己的父母已经70多岁了,小孩读大学没钱,咋办?每个人生活中的重压,在他哭声中,有了别样的表达。二那天的天空是碧空如洗的,瓦蓝瓦蓝的天上,拖着美丽尾巴的白云,像一条慵懒的鼓着气囊的河豚,一动不动。明明是晴朗朗的天,这时突然暗下来,狂风中,三十二匹白马,拉着一车沉重的货物,像是集体失明了一样,朝着竖排着的大窗子冲过来,瞬间货物倒地,烂的稀碎。窗子有一条条相隔十公分的竖起的黑铁条撑着,但几扇松动的窗子,剧烈地摇晃起来。一个穿着暗红色制服的女人,赶紧从座位上站起来,要去关窗,就在伸开的手离窗棂还有二十公分时,那窗子却发出巨响打在窗框上,窗子成了空洞,地上传来细碎的玻璃声。窗外的柳条,在狂风中摇摆着,鞭子一样的雨,横着抽进偌大的屋子。一时间水流满地。三只白色的鸽子,惊慌失措地从破碎的窗子里飞进来,在高高的屋顶上歇下脚,一会儿瞅瞅地上的溢流的水,一会儿瞅瞅窗外的狂风骤雨。三姓杂的人你见过吗?要不是这次,我也没见过。杂七的故事,一个五十一岁人的哭诉,并没有什么新鲜。一个五十多岁人的哭泣,让大家记住了,一个普通人的普通遭遇。五十一岁,因为和老板吃过几次饭,被认为是团伙犯罪的成员,坐在了被告席上。这样的年纪,如果不是出现在被告席上,可能还是公务人员中的领导,饭后的走廊里,接受一个个同事迎面而来的问候:“杂局长好!”其中一个跟在身边的李科,叨叨着:“杂姓,可是大家。自古杂家,才继承着真正的民族精华。百家争鸣,杂!才是真理。只有到了独尊一术时,就走下坡路了…”杂局长的脸上泛着饭后的微红,享受着下属的恭维,乐哈地迈动着脚步,空洞的走廊泛起一阵阵的嗡嗡。四那场突如其来的暴雨,一直留在我记忆里。暴雨冲进室内,杂七仍然在说他的事情,大家都跑去二楼避雨了,他仍然站在没膝的水里,两眼红肿,眼泡水肿着。杂七不是我的当事人,我的当事人是吴宗,38人中排名24,在杂七前面。吴宗被控寻衅滋事,这次发回重审的一审开庭前三天,已经释放了,但他还是找到我,希望专业的刑事辩护能还他一个清白,能让他无罪。吴宗的证据也是有问题的。问题证据,是这个案件中的主要问题。侦查阶段,办案人员先将人拎出来,到了凌晨才讯问,凌晨两点多结束,这是一种疲劳审讯,是变相的刑讯逼供。加上“问完就放你出去”的诱供,“不配合就把你妻子也抓进来”的威胁,生性豪爽的北方人,都在提前准备好的材料上签了名。这样形成的材料,即使专业的法律人,有时也说不清道不明。尽管,明火执仗的刑讯逼供已经不多见了,但更隐蔽的如本案的非法取证,在许多案件中,仍如鬼影般,让人不堪其扰,让案件走向凶险。这也是杂七在法庭上痛哭流涕的原因:他不明白自己老老实实讲出来的事情,老老实实地配合,为什么到了法庭上,都成了指控自己重罪的证据?面对决定自己与家庭命运前途的未知、恐惧,杂七感受到比有人用蔑条抽打还要严重的疼痛,终于忍不住以极端的方式痛哭流涕。五证据之于刑事案件,犹如医生面对狡猾的致命病毒,犹如山间旅行者背后甩不掉的狼,我在从事刑事辩护早期,就深受其困惑,硕士研究生阶段,将主攻方向确定为非法言词证据排除问题,穷尽了国内的判例和学界研究。这次,打个正着,于是把案件中的问题提前就准备在给法庭的质证意见里了,庭前会议时,又提交了专业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这个案件,主要是威胁、诱供、变相刑讯逼供、重复性供述而产生的笔录。这样的笔录,有一个共同的核心问题就是,它是在讯问人员提前准备好的材料上签名确认的内容,是侦查人员关于案件的陈述,这样的证据,不是法律所规定的八种刑事证据中的任何一种,因为不具真实性而应当排除。辩论进行到最后一天的晚上。雨停了,风停了,继续开庭,轮到发言时,我有感而发:“经过十四天的庭审,我相信,大家已经发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吴宗所涉的寻衅滋事罪,是最简单的一个案件。但我认为,这个案件钻进去,一点也不简单。经过法庭发问、法庭质证,我接下来,根据法庭安排,就吴宗无罪,从法律、证据、时效三个方面,就之前没有述及的问题发表辩护词…”正题说完,我想起了杂七。“今天,大家可能很好奇我们几名外地而来的辩护律师,或许,这种好奇的本质,就是外地的律师到底能不能达到什么神奇的效果。“事实上,大家都知道,无罪之难难于上青天。刚才,杂七的哭泣,老美苏的‘天问’,紧紧地揪住了每个人的心,拷问着每个法律人的良知。“但是,我还是记得11日,在庭审的第一天,王审判长讲过的一句话:‘法院会独立作出判决。’我相信,这是所有法律人发自内心的渴望,此时此刻,也是法庭中所有无辜者的渴望。因此,我也衷心希望,让法律成为法官的唯一上司,希望尊敬的审判长、合议庭,能综合在案的全部证据材料,依法宣判我的当事人吴宗无罪!依法让所有涉案无罪的人无罪!”老美苏,姓老,是另一个被告人,因为不理解自己被定罪,自愿选择,给自己申请加重二十年徒刑而让人记忆深刻。六杂七的哭泣,渐成往事。这段回忆中,有酸楚的不幸,那段时间,看不见尾声的疫情,遥遥无期的庭审,沉重的有罪判决。都让人有些喘不过气来。幸好,在这中间,夹杂了一点小喜悦。12日,庭审的第二天,趁没吴宗的事儿,我请假去了北京一趟,去接孙岳出来。孙岳被不起诉了。当天一起被不起诉释放的有5人,他是“补票”出来的:其他4人是早定好了的,他在我和检察官沟通后,补充了一些证据,检察官找了孙岳的下属补充问话,完后,经过专案组讨论,孙岳被一同释放。6份文书,8次赴京,个日日夜夜,与家属、检察官的频密沟通,8月12日,靴子终于落地。孙岳,也是5年来我第33个提前结束羁押的当事人。我为孙岳高兴,也是为自己能探寻到刑事案件中成功帮助别人的方法而付出的努力没有白费而庆幸。这是年我的第二个不起诉的案子。孙岳是不幸的,但也是有幸的。接他出来那会儿,正是中午,烈日当空,阳光打在孙岳脸上,他胡子拉渣的圆脸上满是阳光,他的面庞笑开了花。一起走过多米的看守所前拆迁中的渣石路,孙岳抚了一下我的背,惊叹我的背上全是汗水。那天真是热。走到大路边,突然狂风四起、天色晦暗、雨脚奔驰,孙太取出两把伞,我和孙岳合撑一把。很快,孙太的滴滴车到了,她便把孙岳手里的伞留给我,他俩合一把伞进了车,我继续留在原地等我的滴滴。我记得,那天北京亮起了黄色暴雨警报。现在,这把淡蓝色的雨伞常放我的公文包里,成了一个特别的纪念。包括在后来的吴宗案时,下雨天不时用到。,突如其来的疫情,像无常的暴风雨,夹杂了无数人间的悲伤倾泄而出。经历了杂七的事情,我对刑事辩护有了更深的认识,那就是刑辩律师担负当事人的身家与幸福,每一案中,都应当逆流而上,以专业、以坚持,尽责地给不幸的家庭送去温暖,让无罪的人回归清白。

(文中情节基于真实案件,人名为虚构。相关非法证据论文及实战文章,可参阅《非法言词证据强制排除的边界问题研究(一)——以个裁决结果为样本的分析》《实战文书

关于对梁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的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申请书》等)

编辑:冰虫子校审:烧汤花

张王宏律师

张王宏: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暨金融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广州市警察协会第一届、第二届特邀研究员,广东省兼广州市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律师执业证号:

“刑事律师必须奋不顾身,追求更加卓越,因为你的工作事关委托人的自由、财富、名誉。以专业、尽责的辩护开展工作,以工匠精神铸造经典,以大量成功的辩例,不断诠释刑事辩护领航者的新高度。”

---张王宏律师如是说

张王宏律师年毕业于中山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张律师从事刑事犯罪研习、实践21年。是一名痴迷金融犯罪辩护,只办理金融犯罪类案件的刑事律师。

金融犯罪辩护,可能导致当事人巨额财产瞬间化为乌有,上演妻离子散、子女辍学的人生悲剧。每一起案件都会带来人生、家庭的巨变。辩护工作不能有一丝半点失误。为保障办案质量,为当事人提供有效辩护,张王宏律师一年办理案件原则上不超过八起,只接办有一定理据的重大金融犯罪案件。

限于篇幅,张王宏律师仅列举办理的部分金融犯罪案例如下:

1.年年中,受托接办北京某p2p公司高管COO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案总金额高达亿。年5月初,张王宏律师介入后发现,本案的指控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当事人孙某因为与公司高层理念不和,短时间内两次入职两次离职,且所负责的项目远离公司核心业务。年上半年疫情期间,张王宏律师因阅卷困难与检察官沟通,披露了孙某涉案的具体问题,引起了专案组的重视。经过详细介绍孙某涉案情节,提出孙某不构罪的辩护意见。当事人孙某在年8月12日被取保释放,8月14日收到不起诉决定书(酌定不起诉)。

2.年北京焦某某被控睿某贷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焦某某作为交叉持股8%注册股东。张王宏律师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呈捕的第一天,提交申请不批捕的法律意见,附卷焦某某未参与实际运营管理的12份证据,申请检察官当面听取律师意见。在与检察官当面沟通时,抓住可能存在人际关系紧张的刘某某指认焦某某涉嫌犯罪、焦虽为技术人员但并非技术出资、为何无参与实际管理却担任挂名股东、多公司交叉持股等焦点问题,全面有效披露。其后,与家属、检察官持续沟通退还赃款具体事宜。在第37天,焦某某被成功取保释放,后解除取保。焦某某为情节轻微的无罪。

3.深圳胡某债转股中被指控数额特别巨大合同诈骗罪案,表面是合同诈骗的刑事案子,其实,胡某系套路贷的受害者。张律师通过不懈的努力,提交十余份法律意见书,对涉案的情况、证据一一与检方核实,同时不拘泥于辩护本身,提出刑事控告的辩护策略。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为当事人胡某争取到不起诉,实现了实质意义上的无罪辩护(不起诉,实质无罪)。

4.年常州市史某某涉嫌承兑汇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8亿元的自首及辩护。张王宏律师带领当事人自首,随后史某某因无犯罪事实被释放。离开公安局后却被债权人非法拘禁,律师接到求救信号后,远程报警,使史某某约6分钟后被解救。被刑事拘留后,侦查机关在《起诉意见书》中增加了诈骗罪的指控,可能导致史某某被重判。律师提交申请调取可证明史某某无罪证据的申请、事实不清应予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人员关系及资金流向图表。同时,就史某某身体情况,3次提交取保申请,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四个月时,史某某被取保。史某某并非无罪,辩护律师通过精准辩护,使当事人自首后又成功取保,两次结束了被刑事拘留或非法拘禁的状态。通过开庭前沟通,促成法院将案卷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变更起诉决定中,撤销了对诈骗万元的指控,认定了史某某的自首情节。年2月宣判有期徒刑三年(自首未果后被非法拘禁的解救+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万诈骗的无罪+非吸法定最低刑三年)。

5.年公安部督办、黑龙江某市荷兰国被告人z被控2.8亿元地下钱庄非法经营案。辩护律师提出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申请、调取新证据申请,庭审中,认为书证、电子证据等客观缺失,仅凭主观证据不应给被告人定罪,而且可以根据在案线索,对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未调取,案件第一被告人即委托人自幼在国外生活并接受教育,不能用专业的汉语交流,且不认识汉字,对其辩解受到引诱和威胁的情况下形成的笔录的真实性不应采信。法庭采纳了辩护意见,在公诉人提出6年至6年2个月的量刑建的前提下,作出缓刑判决。

6.年善林金融广州某两个分公司负责人Z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张王宏律师自介入后,在不同阶段拟定不同的辩护策略,在多达21名被告人而当事人排名第二的情况下,在审判阶段抓住案件中单位犯罪、主犯还是从犯、犯罪主观故意、既是被告人又是投资人的双重角色下的财产追缴问题、鉴定意见效力与犯罪数额认定问题、自首与立功。为曾某某争取到法定最低刑和量刑建议内最低刑(法定刑格内最低刑+量刑建议内最低刑)。

7.年公安部督办、黑龙江某市经办的詹某某被控11亿美元非法经营罪案。辩护律师在开庭前提交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促成召开庭前会议。庭上,向出庭作证的警察提问,将案件存在未按规定录音录像、非法取证等问题,呈现于法庭,同时,就案件缺乏詹某某与犯罪上下线人员联系的证据、犯罪数额未查清、詹某某无获利等问题发表詹某某无罪的辩护意见,使詹某某得到缓刑的轻判。

8.年梁某被控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罪名由集资诈骗变更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时公诉人又认为应构成集资诈骗罪)。梁某因挂公司副总裁的头衔,被侦查机关在《起诉意见书》中列为第1犯罪嫌疑人,律师阅卷后,向办案机关提交非法证据排除、调取无罪证据的申请和酌定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使梁某在《起诉书》中成为倒数第2的被告人(倒数第一的被告人梁某某系后期被抓获后并案,按原有三名人员,则梁某实际变更为倒数第一的被告人。实报实销一年十个月)。

9.年吉林省双辽市陈某金融关联类涉众型犯罪。涉黑犯罪是金融犯罪中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在陈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的案件中,张王宏律师通过会见、阅卷深入了解案情,经与检察院刘检察官科长当面沟通并递交书面材料。使检察院在随后的起诉书中免除了对抢劫罪的起诉,同时故意杀人罪改为故意伤害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由骨干成员变为一般成员(审查起诉阶段重罪免诉)

10.年20陈某某涉嫌国某私募基金10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案(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释放.非无罪)。

11.年湖北籍余某某数额特别巨大网络期货诈骗罪一案(侦查阶段取保,实质无罪)。

12.年千木灵芝广州总监李某某被控1.2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轻判)。

13.年北京市李某某涉嫌诺某私募、P2P、资产理财管理公司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办理中)。

14.年湖北省恩施市吕某某涉嫌太阳能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案(办理中)。

15.年广州孙某某涉嫌虚拟货币集资诈骗罪(办理中)

16.年云南籍车某某涉嫌新能源公司集资诈骗罪(办理中)

17.年内蒙古L某线上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办理中)

18.广州首例林某健等,利用地铁每站连贯设有银行柜员机特点,连续数站提现作案的信用卡系列诈骗案(任公职期间)。

您好!广强律师事务所欢迎您的来访。广强律师事务所由金牙大状首席律师王思鲁先生于年组创,系致力于全国性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有效辩护的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机构。旗下之金融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系国内领先专业刑事辩护团队,由国内第一个专注金融犯罪辩护实务研究的张王宏律师领衔,拥有一支精良的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在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界率先践行刑事辩护精准化、类罪化有效辩护,在非法集资犯罪辩护、证券期货犯罪辩护、票据和有价证券犯罪辩护、金融诈骗犯罪辩护、传销犯罪辩护、地下钱庄非法经营、涉金融领域专业人员涉刑案犯罪等类型犯罪的重大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无罪、有效辩护经验。

广强律师事务所恭候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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